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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摩新國標“五宗罪”
近日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出臺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》(以下稱《電摩標準》),引來坊間議論紛紛。因為如果這個新國家標準實施,意味著明年1月1日起,福州超過50萬電摩車主必須經過考駕照、上牌、買保險等一系列冗長手續才能騎電動車了。
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前日透露,將申請暫緩實施《電摩標準》,目前中國自行車協會的相關申請已經擬好,預計10日前提交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。
陸金龍強調,中國自行車協會之所以提出暫緩實施申請主要基于五個方面的考慮。
一、參與《電摩標準》制定的單位不具有廣泛的代表性;
二、《電摩標準》與10年前出臺的《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》無縫對接的說法缺乏嚴謹的科學發展觀精神;
三、《電摩標準》缺乏公信力、公共精神,不具備普遍服從性;
四、《電摩標準》是強勢利益集團利用標準的手段設置技術壁壘和準入壁壘,容易造成社會的不公平性;
五、《電摩標準》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擁堵混亂,人民生命隱含巨大危險,不安全因素倍增。
當記者詢問陸金龍“強勢利益集團”的具體所指,他明確表示,“就是指摩托車集團、摩托車行業”。陸金龍承認“協會要考慮本行業的利益”,“不回避這個問題”。
多省聯合申請暫緩執行
若按新規標準 電動自行車要漲價
南京市電動車行業協會會長徐亞南表示,今后如果要達到重量在40公斤內的電動車,才叫電動自行車,那么廠家必須得在電池、車身重量等方面進行技術改進,如此一來,以后電動自行車的價格肯定還會上漲。因為廠家得在保證電動車的行駛里程的同時降低車身重量,就必須得用上更輕的鋰電池,而這種電池相對于現在的普通鉛酸電池,重量少了三分之一,價格卻貴了好幾倍。此外,江蘇自行車行業協會已經會同其他省份自行車協會,聯合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延緩執行這一新規。